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渭滨分局迅速安排落实,依法规范辖区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有效控制了辖区污染物排放,加强了排污许可管理,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持证排污、依证监管”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执法者来说,都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渭滨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证后监管执法工作,盯住执法薄弱环节先“充电”,集中学习《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做到执法有理有据;熟悉排污许可按证执法检查“一张表”内容,对照持证排污检查、环境管理台帐、自行监测、现场合规性检查等9个方面内容,做到检查目的明确;梳理重点及简化管理持证企业名单,制定分局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保证检查不走过场。
现场执法检查重“证据”,执法人员每到一户企业手持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排放口规范化设置情况及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后,重点检查相关台账资料,逐项进行核实。对存在问题,结合春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帮扶专项执法活动要求,以帮扶整改为主,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函,明确整改时限,完成整改报告,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或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
目前,渭滨分局排污许可证后执法专项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首次检查即发现某企业实际排放口与排污许可登记不相符问题,执法人员要求企业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并下发督办函督促整改。渭滨分局执法人员将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守卫渭滨的碧水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