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9月7日,陈仓区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陈仓分局党组成员、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有铭带队,区秦岭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了原秦岭生态环境台账问题、省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等。每到一处,检查组都认真听取责任单位汇报整改情况、问题销号备案情况及长效管理措施等,针对现场情况,检查组成员结合各自职能进行点评并提出要求。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检查,推动了各相关镇、各部门积极履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置秦岭生态环境问题,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