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扶风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排污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排污许可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扶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细化工作安排,压实责任分工
分局始终坚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排污许可核发质量和精细化管理能力,覆盖排污许可管理全要素,贯穿固定污染源监管全周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一是分局党组加强统筹协调专题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部署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制定2021年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登记表)质量及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阶段目标, 细化工作安排,推进上年度排污许可质量核查问题的整改和许可证变更工作;二是加大强化监督执法、加快制度融合、提升大数据应用水平、做好企业普法等方面工作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三是分局党组在管理流程中充分予以保障,完善综合管理与监测、执法联动的闭环监管,建立健全排污许可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做好许可证审批数据、证后质量审核、现场核查问题、自行监测结果等各环节各类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及移交机制。
加大帮扶指导,强化宣传培训
分局加强对辖区内持证企业的政策指导,建立帮扶工作机制,安排业务骨干,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企业难点重点问题,积极对接省市相关部门,提供有力政策技术支持。加强本行政区域调度帮扶,建立扶风县排污许可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传达国家或地方最新环保政策和行业执行标准,最新行业核发申请技术规范,定期发布工作动态、转发相关典型案例、提出相关问题措施办法等。同时,积极开展送服务进企业活动,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填报、证后日常管理、自行监测、执行报告填报等工作,引导排污单位自觉守法。
严格把关管控,提升发证质量
在发放排污许可证时,分局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坚持“持证、按证排污原则”和“总量控制原则”,严把申领关,对符合要求的全面发放许可证。一是要求企业申报申请资料中必须具备环评资料、企业环境监测报告、自行监测方案、规范化排污口、承诺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撑材料、营业执照等审批资料,确保审核结果内容实、质量高、指导性强;二是核发与督促相结合,对于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过程中结合企业申请表、行业技术规范、环评等手续,对填报内容进行统一审查,确保填报内容全面且符合规范;三是邀请专家对已发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提出的问题,按照最新最全要求,逐项核对、督促排污单位及时进行排污许可证变更,并第一时间完成核发,按照省市安排对全县剩余的排污许可证进行质量审核,全面提升排污许可镇核发质量。2021年首次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5户,督促并完成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质量变更的企业22户,完成排污许可证(登记表)质量核查企业12+281户。
加大环境执法,确保证后执行
扶风分局坚持把生态环境执法作为排污许可制落实落地的重要手段,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与环境执法部门无缝对接,严厉查处未按时限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有整改过渡期的持证单位,不断督促所有持证排污单位按期提交年度、季度执行报告,定期检查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落实情况,加强企业落实排污许可的主体责任,全面提高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开展了排污许可证2020年度执行报告专项排查,顺利完成辖区内44户排污单位2020年度执行报告“双百任务”和5户企业的典型行业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实现全县持证排污单位2020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率100%和审核率100%。2021年,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企业80家次,实施一般行政处罚案件2起,有力的发挥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利剑斩污的震慑效应,达到了排污许可“一证式”的精细化管理,营造了良好的舆论声势。
“十四五”是排污许可工作提质增效的关键阶段,扶风分局将持续努力破解制约工作开展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现从“全”到“准”、从“基础”到“核心”、从“排污许可”到“排放管理”的“三个转变”,做到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构建权责更加清晰的治理体系,依法严惩典型违法行为,强化信用约束,构建责任追究更加有力的监管机制。同时,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以更严格的监管促进高效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