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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生态环境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存根) 陕C渭滨环罚〔2025〕24号
陕西巨亿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MA6UXBT34H
地址: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渭滨区高家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强建平
我局于2025年11月8日,对你(单位)依法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该企业2025年10月建成投产,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生产至今。
以上事实有:1.现场检查笔录1份2页(2025年11月8日由执法人员吕军、王鑫、龚梅制作,现场负责人:高喆,证明现场检查情况);
2.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2025年11月11日由执法人员王鑫、龚梅制作,被询问人:高喆,证明企业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及原因);
3.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2025年11月12日由执法人员王鑫、龚梅制作,被询问人:高喆,证明企业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及原因);
4.现场勘察图(2025年11月11日由执法人员龚梅制作,证明违法行为发生地);
5.网赌平台渭滨分局电话记录单(2025年11月11日由执法人员王鑫提供,证明案件来源);
6.陕西巨亿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025年11月11日由高喆提供,证明违法主体);
7.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强建平、被授权人高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025年11月11日由强建平、高喆提供,证明企业委托相关人员处理该违法问题相关事宜);
8.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025年11月11日由高喆提供,证明该项目备案总投资额为160万元);
9.技术服务合同(2025年11月12日由高喆提供,证明该企业正在积极整改);
10.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证明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符合法律程序,收集、提取和打印的证据及资料具有合法性)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我局于2025年11月 13 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陕C渭滨环罚告〔2025〕24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在规定期限内,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和《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量罚标准:(一)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类第1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批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或环境影响登记表未备案的:报告表项目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或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尚未建设的,处罚幅度:处项目总投资额的3%-3.5%)的规定。自11月11日现场指出未批先建问题后,该企业积极整改,已及时联系三方公司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步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改正态度较好,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按项目总投资金额160万元3%计罚)。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持我局出具的《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晁浩然 电 话: 3233702 地 址: 公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 721000
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