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宝鸡环境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 高新区 |
宝鸡瑞通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9505
地 址: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产业路南段12号
法定代表人:张勤录
2022年12月8日,我局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闵辉、郭文鹏(执法证号:27020015077、27020015074)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一名工人在进行喷漆作业时伸缩式喷漆房帘子、车间大门以及窗户未关闭。
以上事实,有2022年12月8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三页、调查询问笔录一份共四页、现场拍摄照片、视频等证据为凭。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的规定,我局现责令你公司: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网赌平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金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