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宝鸡环境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 凤翔区 |
宝鸡天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2******024G
地址:凤翔区长青镇长青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江昌富
2022年9月9日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下发了《关于对省厅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督导帮扶通报问题进行查处整改的通知》(宝环函〔2022〕458号),向我局交办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重点领域及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升专项督导帮扶情况的通报》(陕环办发〔2022〕85号),通报中我市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问题有:宝鸡天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2年5月7日出水氨氮污染监测因子日均值为23.384mg/L。
我局执法人员寸立勋、杨会平(执法证号:27020015098、27020015099)于2022年9月14日对宝鸡天龙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结果显示:
该公司提供了由陕西鼎蓝骏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维的自动在线监测设施运维记录,显示2022年4月25日氨氮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核查结果合格;2022年5月7日氨氮自动在线监测设施核查结果合格。
该公司进水口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历史数据显示2022年5月6日23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开始出现超标,浓度为299.46mg/L;5月7日1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为299.46mg/L;5月7日3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为106.82mg/L;5月7日5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为42.49mg/L;5月7日7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为32.57mg/L;5月7日9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为16.36mg/L;5月7日11时35分氨氮污染监测因子进水浓度为9.23mg/L,进水氨氮污染监测因子浓度恢复正常(该污水处理公司可接纳的氨氮浓度上限12mg/L)。
现场查阅该公司出水口氨氮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历史数据,显示该公司2022年5月7日1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出水浓度为19.60mg/L;5月7日3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出水浓度为76.33mg/L;5月7日5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出水浓度为91.37mg/L;5月7日7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出水浓度为69.39mg/L;5月7日9时氨氮污染监测因子出水浓度为3.274mg/L,出水氨氮污染监测因子浓度恢复正常。
现场查阅该公司出水口数采仪,显示该公司2022年5月7日0时至24时全日排水量2976m³(吨),出水水温28.5℃,平均流量34.441L/s,氨氮总排量为69.59kg,出水口氨氮污染监测因子浓度日均值为23.384mg/L,超过《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 224-2018)规定的5mg/L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68倍。
以上事实,有2022年9月14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3页,2022年9月14日调查询问笔录一份共4页,现场照片十张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
责令你公司立即排查出现超标排放的原因,并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或者网赌平台凤翔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网赌平台凤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网赌平台凤翔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凤翔分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