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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平台眉县分局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
陕C眉县环罚〔202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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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陕西省网赌平台眉县营头镇红河村 法定代表人:李***
2023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汶秋杰、王辉(执法证号:27020015116、27020015138 )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检查发现你公司现场存在部分土方未做到全覆盖(占地面积约77平方米)、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问题。
以上事实,有2023年4月17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1页,2023年4月20日询问笔录一份共2页,现场检查照片2张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
我局于2023年4月20日依法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陕C眉环罚告字〔2023〕5号),明确告知你公司有陈述申辩权。你公司收到我局的告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申辩陈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和《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二大项:专项处罚裁量表;第三项:大气污染防治类;27.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情形分类:未规范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或者围挡高度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占地面积 100m2以内的;处罚幅度(单位:万元):1-3)的处罚幅度。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行政罚款贰万元人民币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户 名: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
账 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
收款银行:农行金台支行营业部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网赌平台生态环境局或者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眉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网赌平台眉县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