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宝鸡环境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 陇县 |
网赌平台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存根)
陕C陇县环查(扣)字〔2021〕1 号
宝鸡凯琅炜达新建材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7********17
地址:陇千南线东风镇峪头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继凯
我局于2021 年3月15日,对你(单位) 宝鸡凯琅炜达新建材有限公司 依法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一条建筑砂石废料洗选加工生产线,检查时,主体工程已建成,未生产,但存在生产痕迹;同时,该生产线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对周边大气环境可能造成污染。
以上事实有 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2页(时间:2021年3月15日,现场负责人:黄子裕),现场照片2张,营业执照复印件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实施查封、扣押)第六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砂石料洗选设、供电箱 予以查封(扣押 )。查封(扣押 )期限为30天
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1年4月13日)。查封(扣押 )设施、设备存放于宝鸡凯琅炜达新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陇县人民政府或者网赌平台陇县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网赌平台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