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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存根)
陕C陇县环罚〔2021〕10号
陇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7********55
地址:陇县固关镇柴家咀村 法定代表人: 杨军会
我局于2021 年6月15日,对你(单位) 陇县鑫海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湿排变干排技改项目在建期间,遭遇6月14日夜间陇县突发强降水极端天气,未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致使施工泥浆经事故应急池溢流口流入河道,导致河水污染。
以上事实有 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3页(时间:2021年6月15日,现场负责人:杨军会),调查询问笔录1份3页(时间:2021年6月23日,现场负责人:杨军会),现场照片2张,营业执照复印件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方案,采取隔离等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物进入水体,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有关部门。)的规定。
我局于2021年6月24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陕C陇县环罚告〔2021〕5号),告知你(单位)陈述和申辩权利。超过规定期限,你(单位)未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的。)及根据《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水污染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采取有关应急措施,造成危害后果的”处罚幅度(当事人属于初犯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宝鸡金台区支行营业部
户 名: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收费管理中心(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26355101040021690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陇县人民政府或者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陇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