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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平台生态环境局陇县分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存根)
陕C陇县环责改〔2024〕4号
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27********5H
地址:陇县体育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王波
我局于2024年1月19日,对你(单位) 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依法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燃煤锅炉安装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未上传)。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页(时间:2024年1月19日,现场负责人:谢丽军)、现场检查照片2张(拍摄时间:2024年1月19日,拍摄人:董永强,证明内容: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燃煤锅炉安装的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未正常运行、未传输数据)、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对其排放的工业废气和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其中,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依法公开排放信息。监测的具体办法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条件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 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网赌平台生态环境局或者陇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陇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张文军 电 话: 2660276
地 址:陇县城关镇崇文路6号 邮政编码: 72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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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