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质量
1.1 大气
通过所设七个大气自动监测点位对市区空气质量进行连续监测,一季度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评价,一季度共监测90天,全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及以上天数为23天,全市空气污染指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季日均值PM10为0.195mg/m3, SO2为0.059 mg/m3, NO2`为0.049mg/m3,PM2.5为0.132mg/m3。
1.2 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
一季度我站对市区所设四个监测点分别进行了降尘及硫酸盐化速率的常规监测,全市季均降尘量为8.2吨/平方公里·月,季均硫酸盐化速率为0.190 SO3mg/100cm2碱片·日,与上年同期变化不大。
1.3 降水
一季度宝鸡地区出现的2次可采集降水过程中,均未酸雨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