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是企业投产运行前的第一步,也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收尾的最后一步,只有抓好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的落实,才能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形成闭环管理。
11月17日,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及相关行业验收技术规范,对近期完成工程建设的项目开展“三同时”及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帮扶指导,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职责。
工作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对照企业报送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结合实际建设情况,重点核查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是否有误,基础资料信息是否存在不实,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验收结论是否存在不正确、不合理等问题。对于发现问题的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在现场整改完成后上报整改报告,将问题整改到位后方能组织自主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是企业的自主行为,需要企业认真履行法定的环保义务,强化责任制度,高新区生态环境中心定目标,抓落实,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企业提报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开展现场帮扶指导,推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辖区顺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