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宝鸡环境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 高新区 |
陕西凯通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2W
地 址:八鱼镇育才路(高新十四路)凤凰头村机砖厂6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瑞
2021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你公司酸洗工序已配套了酸雾吸收塔,碱洗工序已配套了碱雾吸收塔。酸洗及碱洗工序正常生产,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你公司碱雾吸收塔酸液箱及酸雾吸收塔碱液箱内液体进行取样,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秦景蓝监【综合】字(2021)第520号):酸雾吸收塔碱液箱内液体PH为0.4,酸雾吸收塔酸液箱内液体PH为10.1。你公司酸雾吸收塔及碱雾吸收塔设施不正常运行。
以上事实,有2021年6月15日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拍照照片;2021年6月18日调查询问笔录和监测报告及环评文件等证据为凭。
以上行为违反了《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止运行。”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擅自拆除、停止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或者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或网赌平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金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