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宝鸡环境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 高新区 |
宝鸡博智翔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2C
地址:八鱼镇姬家殿村众盛建材院内
法定代表人:茹宝强
我局于2020年12月26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现场砂石料堆未覆盖。
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第二项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或十大网赌平台排行榜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局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公司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金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