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宝鸡环境污染监管信息公开 > 高新区 |
杜林刚:
证件号码:610321********291X
地址:高新十二路隆泰府3期建筑工地
2021年12月23日,我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闵辉、郭文鹏(执法证号:C0045150291C、C0045150287C)在高新十二路隆泰府3期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你正在实施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在人口集中区焚烧垃圾。
以上事实,有2021年12月23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1页、2021年12月24日调查询问笔录一份共2页、2021年12月23日现场照片2张和现场视频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网赌平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网赌平台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依据监管职责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城管执法、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局责令你: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你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或网赌平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金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金台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